为引导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,在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,打造自主知名品牌,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更大作用。根据湖南省商务厅《关于开展第二批“湖南老字号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湘商流通﹝2014﹞79号)文件精神,经企业自愿申报、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,认定南洲酒业公司(南洲)等12家企业品牌为“湖南老字号”。
“湖南老字号”的认定条件是品牌成立于1956年以前,传承独特的产品、技艺或服务,有传承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,具有良好信誉,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等相关条件。而南洲酒业于1952年2月经县人民政府组织个体酿酒户联营生产,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,由生产普通饮料酒到生产多种优质酒,由土法生产的手工操作到科学指导的半机械化生产的发展过程,是真正的“湖南老字号”。
南洲酒业公司(南洲)“湖南老字号”的企业品牌认定,翻开了南县无“湖南老字号”的历史,将给南县经济发展带来了亮丽的一页。